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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別人的意願不是真正為愛的表現!
我不敢斷言呢。誰可以?一般愈是「懂」愛的,愈是不懂。這本來就不是能懂的,跟量子沒兩樣,誰敢說懂,都是自以為是……
所以嘛,他們真的錯了嗎?抑或以愛之名,卻連自己也無視掉的才是錯?又或者讓所愛變得不像原來模樣才是?相知相愛,真的絕對?相愛至死?至死不渝?犧牲自己成全對方?其實都在無視彼此往後的感受。若真不能無視他人意願的話,至少某程度上、某層面上,那麼就只有幸福的童話公子王子才是在表現愛了……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後悔是心有不甘,沒有對自己選擇全盤負責接受……
原來是教友……
若只有這樣才是愛,有可能太少看愛了呢。
付出,和不讓別人付出,只一線之隔,也是另一種的無視別人意願呢。當中的平衡,其實不存在,隨時都在變。也會做成後悔。甲為乙付出,事事為乙著想,然而甲真正想要的只是陪伴。又或者甲心有所屬,只因乙的付出而留下。也有可能,乙的付出,甲受不了,甲愛乙,但乙讓甲無地自容……多的是至善好意卻殺掉一個人的愛意。無視與重視,也有可能是自由與控制的別名。不是都錯,但肯定也不是都對。
恨的反面就沒有不愛的,錯覺有的其實根本不是恨。
即一個人要走了,有人是轉身走到身後,有人是走到對面。不一樣呢。
有沒有一種可能,我的不是對立面,而是反面。
或許是……我沒有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