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其實我有個喪穿地心的技能。就是知道別人想要什麼。每個人都有點想要的東西,埋在油膩的泰然自若之下。比如,牙醫捧著禮盒在你面前招搖過市,心裡想的是「你之後也按照這個規格送我就好」;叔公千里迢迢趕來照顧病重的爺爺,最惦記的是哥哥走後房子的所有權;來應聘的員工誇誇暢想今後五年的遠大抱負,但大概兩年內他就會跳槽去競爭對手的公司……諸如此類,只要跟對方聊上幾句,或靠近一些,濃厚的欲求就像噴太多的香水撲面而來,熏得人睜不開眼。
真是個自取其辱的技能。
或許有人會說,直通答案不是很好嗎?有什麼好抱怨的。其實不然。因為即便預先寫好答案,考官還是會叫你從頭做起,展示解題步驟,以臣服於世間常理。舉個寫實點的例子——介紹閨蜜給男友的一瞬間,你就發現,他的欲求,他想要的東西立刻不在你身上了……這時你能做什麼呢。直接跳到分手那一步,顯得你無理取鬧,小題大做。甚至還會有人勸你不要過於武斷,人非聖賢,偶爾分心也正常,感情如此複雜,怎麼可能一眼望穿呢。
但其實,人一點也不複雜。所謂念想,無非就是要,或,不要。而慾望這個東西……怎麼說呢,就像痔瘡,只要長出來就不會自然消失,切掉也會再生。你可以粉飾太平,但你見,或者不見它,它就在那裡。
這時你能做什麼呢。你只能眼睜睜地看它長大,等待著必將到來的東窗事發,一邊配合所有人把戲演完。這樣才算是盡了一個社會常識人的義務。
就是這樣無趣。
至少之於我,就是這樣無趣。
也不是沒有想過尋找與這個技能共生共榮互惠互利的方法。但它幾乎百害而無一利。知曉對方想要什麼,看起來似乎是為自己爭取了更多選擇空間,但其實你能選的也只有給,或,不給。迄今為止,我已不記得簽過多少份蓋章之前就知道對方不會盡數履行義務的合同,但該簽還是得簽,因為你不要,總有人要。這個世界向下內卷的螺旋是無窮無盡的。
我還曾試過與初次見面的人開門見山,說你想要的我無能為力,最好另覓他處。對方就會一邊尷尬地否認一邊在心裡罵你沒家教。根本是自討沒趣。
當然說這些也不是為了表達我有多清高。恰恰相反,我也有想要的東西。每當想賺錢,想示好,想紅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整個人由內至外在發臭。或許你會問,難道就沒有清心寡慾的人嗎?當然也有,只在少數。而且如果真的清心寡慾到那個程度,就不當人了。我是說,人投身塵世,本就是來泥漿里翻滾,是不能嫌髒的。真嫌這世間髒的,要麼不來,要麼走了。
不瞞你說,我平生夙願就是早點走。多少有點逃避現實的意思。如果能重來一次,盡早地沈淪於世,和所有人一樣瞎子摸象似的苟且,享受群魔亂舞的煙火和的莫測無常的因果,肯定要輕鬆許多。但師公卻說,死也是有個先來後到的,像我這種臭德行,可能要死很久。
師公並不是我的師公,是表弟謹同的。我只是跟著偷學瞎叫而已。玄門的東西,真的學懂參透了,反而超脫自然。我這種似懂非懂的半吊子才會輾轉糾結,要死要活。對於死這件事,我始終是抱著誠懇而迫切的態度的。俗話說,念念不忘,必有回響。萬萬沒想到,就真盼來了一次去死的機會。
ns3.128.203.114da2